談到
【建筑方木】的認識,大家知道早的有關于結構形式的記錄,出自于宋代《營造法式》中的殿堂結構、廳堂結構、簇角梁結構三種。按照目前存在的實例,推斷這三種結構至少在唐初已經得到大范圍的普遍應用。
建筑方木-殿堂結構:幾乎的結構按水平方向都會劃分為柱額、鋪作、屋頂三個整體構造層,方位上是從自下至上逐層開展安裝工作,疊壘制成的。大家熟知的樓房構建,只須增加柱額和鋪作層(平坐)可以的。采用這種結構的房屋,平面統一為長方形;有四種地盤分槽形式,也是大家熟知的金箱斗底槽、雙槽、單槽和分心斗底槽。
建筑方木-廳堂結構:采用的則是一種橫向垂直屋架。每個屋架主要是由多種長短不等的柱梁組合制成的,僅僅是在外檐柱上采用鋪作的構建。每兩個屋架間用椽、襻間等連接成間。每座房屋的間數不會受到相應的限制,屋架只需要簡單的修修椽數、相應步架的椽平長相等,各屋架所用梁柱數量、組合方式可以不同,因此不必規定平面形式。廳堂結構施工較殿堂結構簡便,但不宜建造多層房屋。用廳堂結
構建造小規模房屋,不用鋪作,稱為“柱梁作”,應用普遍?,F存實例中,還有一種綜合殿堂和廳堂結構的形式,如奉寺大殿,用縱、橫、豎三個方向的柱、梁、鋪作等構件,互相交錯,組成一個整體,施工繁難,遼金以后未見再用。
建筑方木-簇角梁結構:運用于正圓或正多邊形平面的建筑,各個柱頭上角梁與中心的棖桿進行基本的相交,構建成大家熟知的圓或方錐形屋頂,外觀視覺上大家會感覺比較有欣賞。
大家發現明清官式建筑中,殿堂結構僅僅是單純的存表面形式,但是實際上則是呈現的一種廳堂結構,大家會稱之為“大木大式”。普遍應用的“柱梁作”,稱為“大木小式”。而簇角梁,則稱為“攢尖”,多用于小型亭榭。